以孩子的性命,玩一场斗螅蟀游戏
--读苏珊.柯林斯《饥饿游戏》
逞强斗狠,似乎是人类永远不可能免除的劣根性。即使不亲身从事,总喜欢看其它人、其它生物的竞争求胜,将自己投射其中,得到短暂满足。智力谋略的竞赛,必须有一定理解力才能参与。体力筋肉的格斗,只要能视能听,就能一起血脉贲张。
体育赛事,就属后者。为了保护竞技的两方,定下许多或简或繁的游戏规则,务求流汗不流血。--可,对嗜血的少数人,实在不够过瘾。拳击格斗的鼻青脸肿,最逼近伤害与死亡,毕竟还不是。漆弹生存游戏,以油漆染身来假设中弹流血的快感,总有些不真实。
如果能真的除去竞技对手的生命,更叫人杀红了眼。中国南方农村发展出来的斗螅蟀、斗鸡等等游戏,便是典范。这些生物有血有肉,但非万物之灵。人们觉得死不足惜,斗得心安理得。直把那些自己豢养的小斗士当成 人一般看待,难免遗憾。毕竟不是人。
计算机游戏补足了这个缺憾。虚拟世界里砍砍杀杀,拟真的计算机人流再多血、死再多人,也无所谓。这种杀戮快感,一沾手就着迷。竟有青少年甚至成人,久而久之,真实与虚拟世界不分,在现实生活拿刀拿枪,伤人为乐的。看真实的血,杀真实的人,对这些人而言,才真是快感,真是英雄。
那么,如果只是像人,而不是「人」;或者虽然是人,但不必当作「人」,拿来作为生死格斗的棋子,对游戏者而言,罪恶感就能消弭了吧?
故事背景,设定在虚拟的近未来时空。作者以简略笔法,从主角口中片断交代这样的场景:战乱后荒芜的北美洲,重回古希腊城邦式的统治形态。极少数的统治贵族,住在固若金汤的特定区域,掌管绝大多数从事生产奉献的民奴。--既是民奴,命如蝼蚁,死不足惜。每年选取各地区十二岁到十八岁的青少年,放在设计好的环境,命令自相残杀。再以监视镜头,在家中观赏近距离、多角度的真实杀戮。藉这种年度活动,展现贵族至高无上的统治权,使奴民知所畏惧,不敢叛变且维持供养。
这本书,以主角凯妮丝眼光,绝对第一人称「我」的视野来写。故事开始,将读者丢到年度抽签日。凯妮丝是十六岁少女,妹妹刚满十二岁,都具备应选资格,有可能成为生死格斗游戏、举世目光下被贵族玩耍到死的其中一员。先让读者知道这关键,再慢慢插叙,填补必要的背景设定。